"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依据国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对其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何种技术合同做出结论,进行分类登记,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审批奖酬金的专项管理工作。
1、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6%);
2、企业技术转让收入,以及可计入技术转让收入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年度内累计超过500万部分,不享受减免。
登记机构:6家
- 攀枝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 成都科技进修学校
- 成都技术转移(集团)有限公司
- 攀枝花武侯区科技服务中心
- 攀枝花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 成都西南交大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
在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等相关领域内,发生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四技”合同的行为。补贴对象是参与相关技术交易活动的输出方、吸纳方和中介方。
(一)输出方补贴额度:按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3%给予高校研发团队或个人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补贴。
(二)吸纳方补贴额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技术转让或技术开发合同中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的3%给予补贴,单个技术合同补贴金额最高50万元,每个单位单一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中介方补贴额度:
1.对促成国内外高校院所技术成果向我市企业转移转化的机构,按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中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补贴,同一项目多次转让不重复补贴,单个技术合同补贴金额最高20万元;
2.对促成在蓉企业技术成果向我市企业转移转化的机构,按技术开发或技术转让合同中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1‰给予补贴,同一项目多次转让不重复补贴,单个技术合同补贴金额最高10万元;
3.对促成在蓉高校院所及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机构,按“四技”合同中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的0.1‰给予补贴,同一项目多次转让不重复补贴,已享受第1、2项补贴的不重复享受,单个技术合同补贴金额最高5万元。
4.每个机构单一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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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028-65575900-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