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在即,为帮助成都市拟新认定企业在申报的冲刺阶段,更好的组织申报材料,2015年6月4日,由成都市科技局主办,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承办的201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会在西南交大科技园创新大厦1楼会议室召开。来自拟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共7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 培训会上,袁汉卿老师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基本条件、认定程序、材料编写要点、高企认定加权系数评分、申报高企认定应注意问题等内容作了深入细致的讲解,与会企业结合自身需求,提出了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并得到专家的解答。
● 本次培训为有高企认定需求的企业及时提供了指导和服务,使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的要求和流程有了更细致的了解,扫除了政策盲点,提高了申报效率。对扎实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及管理,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具有积极意义。
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义
从2008年开始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由国家统一认定和管理是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举措,其目的就是要培养建立一支国家创新队伍,打造出国家创新体系的主体;就是要通过国家层面的发展模式指导和政策扶持及引导在2020年前建立起我国技术创新的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力军。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
1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
企业的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 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
企业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
1、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不低于6%
2、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不低于4%
3、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 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60%以上。
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符合《重点领域》要求、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2、技术性收入包含:
技术开发、技术承包、技术服务和接受他人委托科研
收入。
6
综合评分
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自主知识产权数量(30分);
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20分);
等指标符合《工作指引》的要求。
(注:综合评分须大于70分)